魯建標字〔2020〕24號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客觀反映建設市場人工價格水平,維護發承包各方權益,保障建設項目順利實施,經調研測算,決定調整我省建設工程定額人工單價水平?,F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內容
1.2016版建筑、安裝、市政、園林綠化工程消耗量定額(魯建標字〔2016〕39號)及2018版建筑、安裝、市政工程概算定額(魯建標字〔2018〕29號)中的綜合工日單價調整為:建筑工程128元/工日,裝飾工程138元/工日,安裝工程138元/工日,市政工程117元/工日,園林綠化工程117元/工日;《山東省建設工程施工機械臺班費用編制規則》(魯建標字〔2016〕39號)中的人工單價調整為130元/工日。
2.按調整后的省定額人工單價計算的各專業定額價目表、機械臺班單價表等,發布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門戶網站的“標準定額”專欄下。其中安裝工程概算定額中的機械費按發布時價格乘以系數1.059計算,市政工程概算定額中的機械費按發布時價格乘以系數1.049計算。
二、有關要求
1.按照《山東省建設工程費用項目組成及計算規則》(魯建標字〔2016〕40號)規定,省價人工費應作為工程造價中總價措施費、企業管理費、利潤等各項費用的計算基礎。省定額人工單價也是招標控制價編制、投標報價、工程結算等工程計價活動的參考。
2.各市應跟蹤市場人工價格變化情況,建立人工單價動態管理工作機制,及時發布本市定額人工單價,為各類工程計價活動提供參考。
3.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本通知執行之日前已竣工結算的工程和在建工程已完成的工程量不再調整。
本通知由山東省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站負責解釋。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