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建標字〔2020〕19號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和省政府有關精神要求,為解決工程結算難題,建立防止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長效機制,深化建筑市場管理改革,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現決定在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推行施工過程結算。根據《政府投資條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16〕1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加強和改善工程造價監管的意見》(建標〔2017〕209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工程造價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建辦標〔2020〕38號)等文件精神,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明確概念內涵。施工過程結算是指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發承包雙方對約定周期內完成的工程量(含變更、簽證、索賠等),分階段進行價款計算、確認和支付的活動。經雙方確認的過程結算文件作為竣工結算文件的組成部分,竣工后不再重復審核。
二、確定實施范圍。在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積極引導實行施工過程結算。新開工的大中型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原則上應實行施工過程結算。已開工的工程,發承包雙方可參照本指導意見,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落實開展過程結算的具體要求。
三、劃分結算周期。實行施工過程結算的工程項目,發承包雙方宜明確約定結算周期劃分方式。結算周期可根據工程實際情況,按照施工形象進度或施工時間周期劃分。
四、界定結算內容。實行施工過程結算的工程項目,發承包雙方宜作出約定,對當期質量合格已完工程量所發生價款進行確認和支付。價款結算范圍包括國家計價規范規定的因法律法規變化、政策性調整、工程量清單缺項或偏差、物價變化、暫估價調整等所引起的價款變化,以及變更、簽證、索賠等事項,在發生時按照約定一并計入當期施工過程結算。
五、實施結算活動。實行施工過程結算的工程項目,發承包雙方可參照以下方式對結算流程、付款比例、支付時限等進行約定:完成本周期施工后,承包人編制包括量、價、費在內的過程結算報告及其相關資料報送發包人,發包人在約定時間內完成核實和確認;承包人向發包人提出過程價款支付申請,發包人在約定時間內按照約定比例支付價款。未約定支付比例的,可參照竣工結算支付比例確定。未約定過程結算報告確認時限或過程價款支付時限的,可按照《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10.3節相關規定執行。
六、規范計價行為。實行施工過程結算的工程項目,總價措施費可按當期造價占全部工程造價的比例計算,單價措施費可按當期完成的工程量計算。雙方宜約定過程結算價款抵扣工程預付款的方式。在辦理工程簽證時,宜明確簽證包含的量、價、費。產生計量計價爭議時,無爭議部分先辦理結算;爭議解決后,爭議涉及價款計入當期過程結算。
七、強化合同管理。社會投資的工程總承包項目宜采取總價合同,并約定付款周期節點和付款比例,在開展施工過程結算時,僅對合同約定的可調整部分進行審核。采取單價合同的工程項目,發承包雙方可完善施工圖紙,重新計量工程量,固定工程總價,約定只對必要的變更簽證和材料調差等進行處理,通過補充協議予以確認后,不再重復核對工程量,提高過程結算工作效率。
八、健全資金保障。工程項目建設單位應確保建設資金落實到位,保障施工過程結算順利實施。政府投資項目沒有明確資金來源的不得審批,不得由施工單位墊資建設。推行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預防工程款拖欠。
九、聚焦關鍵環節。實行施工過程結算的工程項目,要前移工作重心,嚴格控制概算;完善標前策劃,滿足施工圖設計深度要求;提高招標工程量清單編制水平,充分考慮施工階段劃分,減少項目缺漏和計量偏差。減輕工程施工階段變更調整工作量,解決關鍵制約因素。
十、提升咨詢服務。造價咨詢企業宜調整服務方式,提升業務水平,積極為實行過程結算的工程項目提供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開展過程結算審核,出具造價咨詢報告。
十一、加大激勵懲戒。對過程結算開展較好的各類企業,通過建筑市場主體信用評價等形式實施正向激勵;對惡意拖延結算、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合約意識差的有關主體,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并記入不良行為記錄。
十二、增強部門協同。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施工過程結算活動的監督管理。加強工程項目施工圖審查和招投標監督管理,壓實發包人主體責任;加強工程造價管理和計價依據服務,完善施工過程結算規則。各級發展改革、財政主管部門按照職責權限,圍繞立項審批、投資評審等工作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監督管理,保障財政資金合規使用和投資效益,推動施工過程結算工作開展。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
2020年9月17日